问题 | 十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十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十级的员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因为伤残十级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给员工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十级还能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排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公死亡的,其遗嘱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索赔需要先申请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索赔需要先申请仲裁。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怎么办 一般来说,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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