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期间劳动者薪酬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工伤医疗期间劳动者薪酬如何计算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三、工伤去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工伤去司法鉴定要500到700元钱。 工伤司法鉴定费是500-700左右。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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