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入住的房子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
释义 | 一、未入住的房子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未入住房已经交付的要交纳物业管理费。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已经交付的,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未交物业费被告怎样应对 没交物业费被起诉收到传票,应该立即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和物业公司协商,让其撤诉,或是积极应诉。自己需要承担部分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是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物业费根据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引用法条: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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