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定金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定金 是否需要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作强制性要求。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要多久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要三至六个月,如果一审采用的是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二手房起诉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具体的时间应以实际案件情形为准,但是不会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8.其他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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