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合规不起诉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合规不起诉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合规不起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合规不起诉的具体流程是: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根据,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三、刑事诉讼法不予案件复议时效是多久呢 刑事诉讼法不予案件复议时效是七天。法律网提醒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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