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刑和管制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拘役刑和管制刑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 二、判处拘役多久执行 判处拘役后应当根据判决的时间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三、拘役可以提前释放吗 判拘役如果得到减刑,可以提前出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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