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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人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释义
    一、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人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强制执行申请人不需要需要给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
    6.去一审或者二审法官处复印任意一种。
    7.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8.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等等。
    9.案件有保全需要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10.有优先受偿权,需要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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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