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缴付相关费用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缴付相关费用 强制执行申请是需要缴付相关费用。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 三、暂缓强制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2.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的理由,依据规定,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3.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4.暂缓执行有一定的期限。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