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生效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生效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一般是生效的,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行为人应当返还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退还或者没有必要退还的,应当按照货物的价格赔偿。 3.如果存在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三、现实中的无效合同有什么 现实中的无效合同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合同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3.买卖双方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目的,订立的合同;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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