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证据是否有效用于离婚赔偿申请 |
释义 | 一、家暴证据是否有效用于离婚赔偿申请 有家庭暴力证据可以申请离婚赔偿。法律规定,凡是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基于其过错行为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而家庭暴力正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只要证据属实,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收集证据,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报警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 三、家暴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家暴派出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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