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超过一年后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工伤超过一年后该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工伤职工可以去劳动仲裁或法院认定工伤。超过一年时限的,劳动行政部门通常会不再受理申请。 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了工伤待遇进行求偿的胜诉权,诉讼工伤职工一方能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审理机构亦可在裁定或裁判中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条件有哪些标准 工伤鉴定条件标准如下: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因工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伤亡的认定为工伤。 ![]() 三、工伤鉴定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吗 法律网提醒您,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不管是任何人想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鉴定部门才会具体的针对员工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并且工伤鉴定是需要在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以进行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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