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差别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差别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差别有: 1.产权 相对于商品来说,安置房在产权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有许多安置房并不是完全产权的。即有很多安置房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纳金,如果安置房需要再次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则是拥有完全产权,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司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是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 2.交易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使用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即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有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手,但如若拆迁的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而商品房就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了。 3.质量 由于安置房的利润有限,不排除有一些建筑工程商为了增加利润很可能会偷工减料。相比安置房,商品房的质量普遍上比安置房的质量要高。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交的费用如下: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是按房款的1.5%,其中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是按3元/平方米,测绘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增值税按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 三、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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