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
释义 | 一、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由于其不具备房产证,故只对房屋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约流程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程序:先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购买的房屋;然后订立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最后由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买方。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三、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多久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是1个月。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书面正式房产交易合同后,应当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交易内容,如果合同超过了追认期,则可能存在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屋买卖合同在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 有效的合同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具备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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