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用意外险来替代工伤险的保险责任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用意外险来替代工伤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险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的。工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而意外险属于商业险,两者之间的性质不同,意外险只可以当做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二、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6.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三、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报销标准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工伤发生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非工伤协议医院门诊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当天的门诊,工伤发生当天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异地长期工作、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诊所、住院医疗费用等原因在国内统筹区外工作。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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