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赔偿什么时候支付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赔偿什么时候支付 协议离婚赔偿按协议的时间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办理离婚登记后, 当事人就可以主张分割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三、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必须要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3]《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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