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安置费由谁支付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由谁支付 房屋拆迁安置费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能算遗产吗 房屋拆迁安置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法律网提醒您,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房屋拆迁安置费作为公民和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一般一个人多少钱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