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手续吗? |
释义 | 一、离婚需要手续吗 离婚需要手续的,具体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法院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三、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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