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中国古代罪名。西汉武帝时期,因连年征战,财政匮乏,将冶铁、制盐收归国营,严禁私人冶铁、铸铁器,规定:“私铸铁者,钛左趾,博士使郡国矫令民铸农器者,罪至死。”以后凡实行矿冶官营,禁止或限制私营政策的朝代,法律都对私铸铁器或铜器材等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保证国家对矿冶业的控制。但由于官铸铁器的粗滥,影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