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置在网络赌博中的参与人 |
释义 | 一、如何处置在网络赌博中的参与人 网上参与赌博参赌人员处理如下: 1.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赌资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网络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 三、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赌博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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