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应如何处理 离婚后女方户口应如下处理: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4.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离婚后一方不愿迁移户口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的,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目前我国法律对离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离婚后,对方不将户口迁走的,当事人只能先找对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后,对方愿意迁出的,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对方实在不愿意的,可以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可以将对方的户口强制迁出。 三、离婚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处理具体如下: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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