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一、承包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承包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有哪些 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有发包方、承包方两方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三、承包合同的无效的情形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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