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是否承担公司欠债责任 |
释义 | 一、股东是否承担公司欠债责任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欠债责任。 1.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出资方式规定有哪些 股东出资方式规定有: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权益包含哪些主要构成部分 股东权益包含以下构成部分: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 5.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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