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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何种情况下不需立即执行死刑
释义
    一、什在何种情况下不需立即执行死刑
    在以下情况下不需立即执行死刑:
    1.罪犯被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不能立即执行;
    2.罪犯被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不能立即执行;
    3.罪犯被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激化造成的,不能立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判决死刑为什么要剥夺政治权利
    判了死刑还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如下:
    1.死刑是我国的以重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4.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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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