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八级伤残评估评估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八级伤残评估评估标准是什么 八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为工伤职工出现人格改变、颅骨外露、面部烧伤需要大面积植皮等情况,总的来说就是器官有部分损失或者功能损毁,对医疗有一定的依赖,影响个人生活方式,但是可以生活自理。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陪护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护理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是根据职工的伤情等因素来确定的;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八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吗 八级伤残一般不能办理残疾证,办理残疾证需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规定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标准。伤残等级与发放残疾证无关,申请办理残疾证需要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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