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该准备多少份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申诉材料该准备多少份 刑事申诉材料一般准备三份,被告人人数较多,需要多准备几份。 刑事申诉材料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提出为一份,副本按实际人数分若干份,一般被告人数每人一份 法院一份 检察院一份。包括已经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法律文书,证明该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的答复期限,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期限是两年,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两年。 ![]() 三、刑事申诉案件由什么法院处理 法律网提醒,申诉案件,由以下法院处理: 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相应的审查处理; 2.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相关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3.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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