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会被定性为全部责任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会被定性为全部责任 会被定性为全部责任的情况有: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车祸事故对方全部责任怎么赔 车祸事故对方全部责任需要赔偿项目包括以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主要责任和全责有什么区别 主要责任是承担事故责任的70%,全责是承担100%。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赔偿上区别就较大了,因为按交通法规定,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有责额度是无责额度的10倍。 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么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对方还要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损失的20%,如果有保险对方也不那么难说话,认全责无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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