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
释义 | 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多少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三、离婚诉讼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 3.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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