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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的被告人有哪些
释义
    一、行政复议申请的被告人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的被告人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3.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材料包括: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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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