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丢失怎么申请强制报废 |
释义 | 一、机动车丢失怎么申请强制报废 机动车丢失申请强制报废的方式是:持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和其他所需资料到车辆管理部门一并办理即可。 1.汽车报废办理需要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二、机动车报废所需资料是什么 机动车报废所需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6.委托书; 7.机动车车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三、车辆报废后如何查询是否注销成功 如果想查询车辆是否报废成功,可携带原车主的身份有效证件,在当地车管部门进行查询,也可以到交警大队的服务窗口查询,一般标记为红色字体部分是报废注销的车辆。 另外,你也可以去“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1.登录网上交警; 2.选择网上办事、机动车注销流水查询; 3.进入查询界面后,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即可。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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