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外部界限outer limit of territorial sea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对此作出上述的规定。它是领海与专属经济区或领海与公海的分界线。根据各国实践,划定领海的外部界限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 平行线法。领海外部界限与基线完全平行。(2) 交园法。此法为美国学者博格斯所提倡。当领海基线是正常基线,以基线的某些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相交的园弧,这些相交的弧线为领海的外部界限。(3) 共同正切线法。当领海基线为直线基线,以每个基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半园,然后划出每两个半园的共同正切线,各切线连接起来的折线为领海的外部界限。在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领海发生重叠时,1958年公约和1982年公约都规定,两国中任何一国在彼此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况下,均无权将其领海伸延至中间线以外,除非存在历史性所有权或其他特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