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上市是否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规定 |
释义 | 一、公司上市是否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规定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区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上市需要备案吗 公司上市不一定需要进行备案。备案制是指,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投资公司不需要备案只有基金管理的需要基金牌照等才需要备案。 ![]() 三、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法律网提醒您,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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