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是什么如何满足 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是如下: 1.受害人遭到了精神损害; 2.行为人实施了精神损害的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对于精神损害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三、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下: 1.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2.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有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权人的伤残情况和遭受精神痛苦的情形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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