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有效材料 |
释义 | 一、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有效材料 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有效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二、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做受法律保护 工伤鉴定一年内做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家庭要在一年内申请才有效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后还能享受哪些补偿 工伤鉴定后还能享受的补偿是有符合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到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必要的辅助器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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