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生活抚养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生活抚养问题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跟扶养有什么区别 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的主体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三、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进行抚养权的变更起诉之时,可以提供以下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抚养能力: 1.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成员。 3.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要综合考量所有的证据,做出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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