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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具体办理流程
释义
    一、破产清算具体办理流程
    破产清算具体办理流程为: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破产清算需要的材料
    破产清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其它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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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0: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