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撤销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撤销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撤销的具体步骤有如下: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强制执行都要交什么钱 强制执行都要交的费用是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法律网提醒您,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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