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仲裁裁决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仲裁裁决应该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具体应该怎么救济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三、仲裁裁决撤销的要求是什么 想撤销仲裁结果,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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