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母亲不愿给予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母亲不愿给予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母亲不愿给予子女抚养费的处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该尽到的义务,即使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不会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支付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三、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需要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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