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违章建筑如何处理,有规定吗 |
释义 | 一、国家对违章建筑如何处理,有规定吗 国家对违章建筑有规定,一般如下处理: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认定违章建筑的部门 认定违章建筑的部门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三、违章建筑国家是否给补偿 违章建筑国家不给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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