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三年以上会怎么样 |
释义 | 一、欠债三年以上会怎么样 欠债三年以上会被起诉。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借条上写明归还日期,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 1.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的时候,法院才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支持债权人其诉讼请求。 二、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呢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的处理为: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欠款不还不是诈骗。诈骗,是指以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诈骗罪: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主观上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看客观上是否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欠款不还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原因,司法实践中,民事借贷案件借款方改变约定的借款用途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出借方依法可以中止合同并追究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不再发放贷款,但借款方并不应此构成诈骗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