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转移书据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产权转移书据是什么意思 产权转移书据的意思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时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二、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核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5.符合变更登记要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三、房产转移所需的费用 1.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根据面积以及住宅结构有所不同,如砖混结构住宅为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为55元/平方米。 3.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5元/本。 6.工本费,10元/本。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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