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办理身份证件要多久 |
释义 | 一、外地办理身份证件要多久 外地办理身份证件要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延长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重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重新办理身份证需要如下材料: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三、身份证有效期是多少年 身份证有效期是五年、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网提醒您,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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