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双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怎么判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双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怎么判 离婚诉讼双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的判决如下: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判决: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存在无法调节的情形后,由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不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判决不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法律网提醒您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国家财产。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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