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恢复强制执行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样的
释义
    一、恢复强制执行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样的
    恢复强制执行需提供的材料是以下几点: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
    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法律网提醒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恢复强制执行需要立案吗
    恢复强制执行不需要立案。被执行人单方不履行协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不重新起诉,也可以就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立案。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职权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也不需要执行的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