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的区别 |
释义 | 一、工程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的区别 工程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法律网提醒,劳务分包的形式有: 1.零散的劳务承包,即企业临时用人; 2.自带劳务承包,即由企业内部的正式职工招募人员来承包劳务; 3.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即从总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的承包。 ![]() 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处理方式有: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劳务分包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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