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工伤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吗 |
释义 |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吗 做工伤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二、工伤后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 工伤后鉴定结果出来一般在三个月可以拿到赔偿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会经相关认定书送达,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持医疗费等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核发赔偿数额。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鉴定不上级别有赔偿吗 工伤鉴定不等级别有赔偿。 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和伙食补助费可以报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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