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内什么时候开始酒驾处罚的 |
释义 | 一、国内什么时候开始酒驾处罚的 国内从2004年5月1号开始酒驾处罚。在2011年5月1日的时候,就变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首次犯的处罚和二次犯的处罚,并且两次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和力度都是不一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不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吗 酒驾不处理会有的影响是,超过15日后会加收滞纳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酒驾判刑还能重新考驾照吗 酒驾判刑不能再考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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