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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有没有补偿
释义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主体变更,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不需要什么赔偿。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主体变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辞职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一般原企业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第三方企业对于员工将会给出较高的待遇以获取员工的同意。如果是企业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为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负担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二、订立劳动合同多少次之后必须签无固定期限
    订立劳动合同在连续2次续签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订立劳动合同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劳动合同原则有: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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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