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一、烟台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烟台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有: 1.房屋补偿费。通过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按平方米的单价来算; 2.周转补偿费。通过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作出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按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规定 拆迁补偿款支付是有诉讼时效规定的,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企业拆迁补偿收入是否征税 企业拆迁补偿收入是要征税的,与企业拆迁补偿款中有联系的税种主要包括三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中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也不收。此外不同的征收可能会免除部分税种。例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是商业征收,则不免征土地增值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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