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下赔偿: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二、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工伤鉴定要60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 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三、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单位或个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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